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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膜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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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膜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在依托单位关于抓好基层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思路指导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原则,把安全管理作为实验室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安全卫生管理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PI
)是本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每一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研究生、大学生及客座研究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和生物安全知识以及生物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
各房间的钥匙,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登记领用。
所有人均应预先了解工作区域的紧急疏散图以及消防报警设施,严防火灾、盗窃、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严禁吸烟。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实验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实验室应有专门的试剂管理员,各类化学试剂按性质分别存放、保管得当;易燃、易爆的药品应由专人负责;剧毒品应存放在带锁的专用储物柜内;有刺激性、有气味的药品,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放置。
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具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液,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及多余化学试剂的处理应按依托单位关于实验废弃物处理办法执行。
规范使用酒精灯,防止倾倒泼洒引起的火患,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照看,使用完毕必须确保明火熄灭,并清理台面,不留火引。
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电线、擅自改造电路。
压缩气体钢瓶应安全固定,周边不得有散热器、明火、高温热源或易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定期检查高压阀是否有损坏。
实验进行中,实验人员不能离开现场,如必须离开时,要有人接替,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每个实验室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毯、应急药箱等必备的消防及安全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进行危险操作时要安排特殊监护。
实验废液按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分类收集在废液桶,标记明确、记录清楚。
实验动物尸体经过处理、密封后存放在专用冰箱中,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处理。
出现水电、通风等故障,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要及时向水电维修组或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报修。当有意外事故发生时,切勿惊慌,要及时处理或保护现场,并及时与有关人员和部门联系,如发生火警,应拨打报警电话
“119”
。
各房间设安全负责人,负责定期巡查下列安全事项:
安全负责人如果有事要提前离开,一定要提前完成上述工作。如果室内仍有其他人员,则必须将上述各项工作认真托付给其后方可离开。
各房间内均禁止使用电炉、喷灯等明火。如果有特殊需要必须使用,安全负责人必须自始至终在场。
遇到火情会用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遇到电路异常情况及时拉闸。
每天下班前检查实验室的水、电、门、窗、及仪器设备是否关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定期扫除、消毒;检查实验室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等问题),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安全负责人如果有事要提前离开,一定要提前完成上述工作。如果室内仍有其他人员,则必须将上述各项工作认真托付给其后方可离开。
晚间、午间或其他节假日期间,如果有关人员要到实验室工作,一定要事先征得相应房间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离开实验室时注意检查上述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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